经济仲裁申诉状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区
电话:63543号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址:××区
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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