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与秩序:嘉庆二十四年湖南省湘潭县的土客仇杀事件
明清时期,江西省有大量商民外出到全国各地经商,形成著名的“江右帮”。[1]江西商人在各地的经营活动,常伴随着与土著居民的冲突,甚至发生激烈的械斗仇杀。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在湖南湘潭发生的江西商民和本地居民之间的仇杀事件,就是这种冲突的一个典型事例。此次事件发生在省城附近,不仅规模较大,残酷激烈,并且在朝廷中引起了很大反应和复杂的官场斗争,而有关记载也较为丰富。通过对事件的剖析,有助于深入探讨清代江西商帮在经商地与土著居民的关系,地方绅士和清政府对土客矛盾冲突的基本立场和态度,以及此类事件对地域社会变迁、商帮发展及其与家乡社会关系的影响等问题。
一
“湖南大县属湘潭”,[2]其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以南35公里处,地当湘江之滨,舟车四达。“长沙水步不利泊船,故皆辏湘潭,自前明移县治以来,杨梅洲至水东门岸,帆檣蚁集,连二十里,廛市日增,蔚为都会,天下第一壮县也。”[3]“县毓富浩穰,磁货氓庶皆在城外,沿湘以上十余里,自前明号为小南京。”[4]湘江流域传统的区域经济中心在湘潭,明代以来,湘潭一直是汉口和广州经济联系的中枢和中南地区区域贸易中心,而作为政治和文化中心的省会长沙,在经济上反而是它的卫星城市[5]。
湘潭本地居民,多为明代和清初的外来移民,“尤以江西人更众”[6]。笔者检索上海图书馆所藏湘潭一地的家谱,在总数350余种中,除去不详所由的50余种,至少有200种其祖上系从江西迁来,且绝大部分是在明代至清初入迁。[7]此后续有客民入迁,仍以江西人为众且多从事于工商业。光绪《湘潭县志》卷11《货殖》称:“东界最近江西,商贾至者有吉安、临江、抚州三大帮,余相牵引者不少胜数,牙侩担夫率多于土人,争利者颇仇之。”《清仁宗实录》嘉庆二十四年六月戊申:“据奏湖南湘潭县城外,向来江西客民在彼贸易者十居七八,本地居民不过十之二三,各马头挑夫,江西人尤多。”根据历修《湘潭县志》,乾隆年间湘潭有会馆6所,属江西者2所;嘉庆二十二年,会馆总数为19所,江西6所,均占三分之一。
在潭江西人中,吉安、临江和抚州三府人数最多。以临江府为例,湘潭是著名的临清(清江县,今樟树市)药帮(或称樟树帮,因邻邑丰城人亦多,故又称临丰帮)在湖南的经营中心,乾隆四年(1739),即有十大领部帖的药号,从业人员四五百人,[8]并有专门的临江会馆仁寿宫和临江码头。据清光绪年间编辑的《清江县宾兴全集》载,同治九年(1870),向清江县宾兴基金捐款的在潭清江客商有15堂,174人,当年所捐金额近2000两白银,估计从业人员在千人以上。近年我们在樟树调查时所见族谱中,在湘潭从事药业的纪录也较普遍。
赣商在湘潭的经营活动,引起了土著的严重不满。上引“牙侩担夫率多于土人,争利者颇仇之”充分表明了这一点。湘潭之地,史称“他省商贾为多,ŸŸŸŸŸŸ而潭无几焉”;[9]“潭民尤专务农”[10];“豪族强宗或以仕宦兴,或以力田富,善货殖者无闻焉”[11]。士大夫和一般农民与江西客民并无直接的厉害冲突,仇恨赣人的“争利者”,主要是本地的“牙侩担夫”即中介商和搬运工人。光绪《湘潭县志》说与江西客商“閧斗”者是“县商民”[12],湘潭士绅罗汝怀亦云为“湘潭市人”[13],实系同一群人。其中,又尤以俗称“箩工”、“挑夫”者与客民矛盾最甚。嘉庆二十三年(1818)《湘潭县志》卷36《风土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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