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述职动员讲话
各位代表
根据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开展全面述职和重点评议相结合的述职评议工作,时间安排在5月—8月份。现就做好述职评议工作讲三个方面:
一、要提高对组织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举措,我们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在强化人大监督力度和体现人大监督职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干部被选举、任命后,既被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同时又授予了一定的权力,为保障这种权力合法有效地行使,作为权力的授予者—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对其依法实施监督,使被监督者依法履行好职责,使其拥有的权力依法受到必要的约束。目前,人大常委会虽有多种监督手段,但以被选举、任命干部为对象的最直接的监督手段主要还是述职评议。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可以了解到述职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工作情况及作风情况,从而对其是称职还是不称职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让被评议的干部能静下心来,认真对自己过去的工作进行回顾和反思,对今后的工作作出规划和设想;还可以让他们从民主测评和评议发言中,比较真实、直接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被认可的程度,以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与时俱进。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对述职干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改进工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可以使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
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高效,使人大的职责得到更好的体现,使依法治国的方略得以更好的实施。
从我县1994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的实践证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职能的一种有效形式,评议工作紧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这两个重点,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坚持评议工作的依法、公正、客观、务实的原则,增强了被评议干部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和人大意识,对推动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积极的作用,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完善监督制度,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一项有效监督手段。
二、关于今年述职评议工作几个问题的说明
为进一步探索健全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有效监督机制,提高述职评议的实效,今年述职评议将采取全面述职和重点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经28次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已由办公室行文下发。在这里我就有关工作安排具体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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