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全民共建实施方案
为迎接好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强市名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城市容貌的环境问题和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努力实现涉及城管执法工作的各项测评目标,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开展和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科,负责工作的具体协调。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专门工作机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主要任务
以2011年《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为基本依据,将涉及城管执法工作的各项内容分解为以下目标任务:
(一)主要大街和重点城区面貌规范有序,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无乱设广告牌现象;无盯人散发小广告行为;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两区分局、直属一大队
(二)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和口香糖现象;无攀折、损坏花草树木现象;加大对破坏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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