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安全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力求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促进交通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交通行业消防安全基础,切实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保持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局长陈庆同志任组长,肖兰俊同志任副组长,县局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安法科,唐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1、公路站和路畅公司负责组织对所辖道路、桥梁、铁路、道班、治超站等基础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航道站负责组织对所辖船闸设施、航道附属设施、在建航道工程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3、运管所、稽查大队、维管所和洪运公司责组织对所辖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海事处和航运公司负责组织对内河运输船舶、景区旅游船、渡口渡船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5、港口务处负责对所辖港口码头的办公室区、作业区、堆场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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