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乌直党工发(2006)09号《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院改革发展服务大局,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努力创建“行动规范、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文明机关,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院依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增强学习意识,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成为机关干部的基本生存状态和行为准则,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
明确学习任务,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钻研本职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
端正学风,抓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在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出成果,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把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转化为执政为民的能力,体现在促进工作的各个方面。
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学习档案制度,建立我院学习的考评和激励约束(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机制,把学习考评情况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项学习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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