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内部管理,规范日常行为和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全局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作纪律和日常行为规范
第三条迟到、早退、不经请假擅自外出、不佩带工作牌、实际出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动态表》不一致等行为,对当事人处以逐项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四条按规定参加有关会议、考试及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或扰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处以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五条中午不准喝酒。违者对当事人处以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六条严格执行各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对泄密者除追究有关责任外,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七条工作期间擅离岗位办私事;串岗聊天;怠慢、刁难办事人员;以权谋私,收受办事人“好处”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轻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当事人处以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情节严重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八条工作时间嬉笑玩闹、办公楼内吸烟,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九条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违者处以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第十条因主观原因办事效率低,导致全局工作滞后,被上级领导或部门提出严厉批评或严重警告的,对当事人处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分,个人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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