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讨论稿)
市委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讨论稿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
二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数额较大的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
三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
四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五本地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由领导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
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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