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中心办事大厅考勤管理办法
各科室、各窗口: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中心运作的实施意见》(景委〔2004〕8号)和县府办《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政办发〔2003〕52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办事大厅考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电脑指纹签到制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为迟到或早退。
二、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事先和督查科联系,并实行登记。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并要安排顶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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