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中共×县文化局党组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等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会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讨论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决定、指示的贯彻实施。
讨论审议文化工作重要活动的措施、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措施和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
审定上报上级文化部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重要请示报告。
⒊讨论加强局党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组会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⒋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管理干部进行任免、调动和奖惩,对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按程序进行任免。
⒌讨论解决关系到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⒍审议局纪检组提出的重要事项。
⒎以局党组名义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和工作报告。
⒏研究下属单位向党组汇报或请示答复的重要问题。
、需党组讨论决定其它问题。
二、议事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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