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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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每位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贯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级交办的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人事局全体职工(含领导)
二、考核内容
⒈加强学习。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分)。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分。迟到、早退一次扣分。
⒉信息工作。每位职工每年撰写人事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文章共篇(调研文章至少一篇)被采用二篇(分)。每超一篇信息加分,调研加分,另被采用的每超一篇信息加分,调研加分,获市县表彰的每篇信息加分、分,调研加分、分。简报每少一篇扣分;调研文章少于一篇扣分。
⒊信访工作。接待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及时回复,做好来访登记,防止集访事件发生(分)。信访工作中发生与上访者吵闹、抓扯,每次扣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集访或到重庆市上访的一次扣(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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