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选举办法
(2006年9月24日中国共产党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乌鸦泡镇第十三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乌鸦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国共产党乌鸦泡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分别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通河县乌鸦泡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9名,中国共产党通河县乌鸦泡镇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应选名额为11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出席县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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