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规范食品及其它商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行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局就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xx区工商局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及其它商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清理和规范相结合,通过开展依法清理工作,进一步全面摸清全区食品及其它商品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食品及其它商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次清理规范食品及其它商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xx、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登记科、市管科、办公室、平交易科等部门及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区工商局清理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资格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安排及情况的收集、汇总。
三、清理规范的范围
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不含种植和养植业)、经营及其它商品经营生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属清理规范的范围。主要清理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准入行为。
四、清理规范的内容
(一)证照是否齐全。检查辖区商品经营准入资格,特别是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等情况。
(二)证照是否有效。检查辖区商品经营证照是否合法有效,特别是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营业执照有效而许可证过期或者营业执照过期而许可证有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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