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推进学院工作发展,更好地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司法厅党委的要求,学院要认真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司法行政事业的“六个新发展”和学院“建设评估年”中心任务,进一步突破阻碍学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制约学院和谐发展的各种难题,在“继承、创新、提高、发展”上下功夫,着力培育我院办学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学院的实际,推进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巩固和扩大“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成果;围绕加快实施“六项工程”建设,努力办好十件大事的目标,引导教职工牢固确立“创一流”的排头兵意识,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发展校园文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通过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实现新增强,工作作风实现新转变,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建设和谐校园呈现新风貌,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协调、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排头兵意识。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学院“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通过加强学院教职工对广东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学院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的认识,破除广大教职工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上来,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更加自觉高效地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推动学院中心工作的开展。学院的办学评估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中心工作,通过规范化建设,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和优质化,为办学评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加强设施建设,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设精品课程,确保我院办学水平顺利通过评估验收,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
(三)建设和谐校园,营造团结奋进谋发展的局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反馈的工作机制,树立正面典型。继续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动和开展“崇教厚德,为人师表”的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同心同德建和谐,安定团结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使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探索“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的探索和考核力度,努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总体安排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006年1月至12月,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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