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创建平安单位的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
2006年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一年。按照县委要求,到年底,全县60%以上的乡镇和单位必须达到创建标准。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保障我县水电事业协调发展和广大干群安居乐业,确保全系统各单位一次性顺利创建成为“平安单位”,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努力把水利系统建成政治稳定、人心思进、安定团结,干部职工安居乐业的先进综治单位,为打造“平安××”、实现我县水电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创建目标
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到2006年底,全系统各单位实现“四降四无四遏制”目标,顺利创建为“平安单位”。
四降。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经济案件发案数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整改下降。
四无。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引发社会恐慌的重大恶(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性案件和治安案件,无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安全事件。
四遏制。制毒贩毒犯罪及引发的涉毒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改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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