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检察机关文明窗口建设,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喜闻诤言,广纳善言提高检察干警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质量,制定本办法如下:
第一条。每周三定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日程由控申部门向社会公布。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来访应有明确的答复,处理来信应有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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