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取缔无照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的对象及范围为基层各分局、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时间
×月×日至×月×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分
⒈及时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有汇报记录。分
⒉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分局、所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分
⒊针对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书面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点。分
⒋明确专项集中整治责任分工,实行地段到队,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整治责任状。分
(二)宣传发动:分
⒌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条。分
⒍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天。分
⒎及时张贴、发放专项集中整治《公告》、《通告》。分
⒏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字幕广告不少于条,宣传时间不少于天。分
(三)调查摸底:分
(未完,全文共1341字,当前显示4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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