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主要目标
全市统计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打造诚信统计,塑造统计系统的良好形象。
全市统计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目标:
(一)干部思想觉悟要有新提高。要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当前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市统计系统中深入开展一次思想作风大教育、大整顿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统计服务意识、统计职业道德意识有明显增强,人人争创一流的统计工作业绩。
(二)干部作风要有新转变。要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查找统计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整改,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三)统计队伍面貌要有新变化。要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吸取行风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克服不足,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动力,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统计部门形象要有新提升。要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向全社会展示统计部门的求真务实的新形象,展现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就,提高统计部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评议的范围及内容
(一)评议范围
全市统计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市、县(市)区统计局及所属三队(农调队、企调队、城调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同级纠风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市统计局指导、督促县市区统计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评议的基本内容
⒈清正廉洁,建立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管理之中,与统计行政业务工作同步运作和考核。
⒉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防止利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⒊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统计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虚报浮夸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统计工作特点的行为规范,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⒋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统计管理方式和方法,深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清理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和规定;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⒌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强化统计队伍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求真务实,报实数、反映实情,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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