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诚信体系为目标,以文明经营为基础,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市场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市场信誉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繁荣肇州经济做出贡献。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年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在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经营场所的个体业户中进行,年内在县城内评出——个文明诚信业户,在各乡镇评出户文明诚信业户。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分文明诚信业户和文明诚信业户标兵两个级别。文明诚信业户具体标准如下:
守法经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要位置出示营业执照或核定的其它标志,人证相符。经营者按照规定履行商品退换制度。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持有其它必要的合法证件。认真执行税收、工商管理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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