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
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岗位目标管理,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使干部职工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特修订机关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目标管理考核以每位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将考核内容分为: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四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分
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遵守学习制度,凡因公不能参加学习者,要由股室考勤员填写请假单,领导签署意见后,并于学习前报送局办公室,将考勤登记在册。
⒉各股室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处理好工作学习矛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凡缺勤一次以请假单为准扣分。
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赌博和围观、不搞迷信活动,凡参与或围观者发现一次各扣分。
⒋勤政为民,不谋私利,无吃、拿、卡、要现象,发现吃、拿、卡、要的,经查实每次扣分。
⒌言行一致,讲话有礼貌,无脏字,讲团结,敢于负责,自觉维护机关干部、职工形象。发现打架斗殴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论,给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分。
(二)组织纪律(分)
⒈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不擅离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发现一次扣分,旷工一次扣分。
⒉认真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凡不按时值班或脱岗的一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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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喝酒,凡发现因喝酒影响工作的和酒后驾车,不听指挥一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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