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道、省道安全畅通预警预案
县国道、省道安全畅通预警预案
为确保我县境内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警预案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先疏后通,先抢救后处理。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我县境内国道、省道公路上发生的自然性公路塌、溜方,桥梁损坏、断裂,隧道塌方,车辆发生机械事故、运输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收费站发生滋事堵车事件等造成国道、省道公路上车辆通行中断,影响交通的一切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本预案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公路、卫生、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调度事故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具体抢通、救助方案,研究处置和决定处理重大事项。
(二)、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赶到事件发生现场后,应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整个事件处置的总体指挥与协调。现场指挥部下设:施救组、现场秩序维持组、桥梁路险抢通组、车辆疏导组、伤员抢救组、宣传信息组、事件突发处置组、事故鉴定处理组、后勤保障组、事件善后清理组。
⒈施救组。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公路局、乡镇配合。
⒉现场秩序维持组。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配合。
⒊桥梁路险抢通组。公路局牵头,交通局、乡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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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车辆疏导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管、收费站、公路局、路政所配合。
⒌伤员抢救组。卫生局牵头,乡镇卫生院、医院、中医院配合。
⒍宣传信息组。县府办牵头,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新闻中心乡镇配合。
⒎事件突发处置组。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武警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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