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开展形象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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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开展形象年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委政法委决定,××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和广大政法干警中开展“形象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紧紧围绕改善和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这个中心,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政法队伍的公众形象,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开创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
在政法队伍“形象年”活动中,各级政法部门要层层开展选树“十佳”法官、“十佳”检察官、“十佳”警官和“十佳”司法干警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活动。市、县区政法委要大力开展选树人民满意的十大忠诚卫士、十大人民公仆、十大公正执法标兵、十大文明执法标兵、十大廉洁执法标兵、十大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十大队伍建设先进个人活动,使全市政法队伍形象有一个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率有一个明显提高。同时,要着力解决在执法思想和执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作风粗暴,服务质量差,警容风纪不整,对待人民群众“生、冷、横、推”和“四难”、“三乱”以及群众对政法机关投诉等问题;着力解决为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上存在的刁难和勒索企业、“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促使政法队伍纪律有一个明显加强,服务作风有一个明显好转,执法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
政法队伍“形象年”的主要目标。在全市政法系统的广大干警中树立以下五个方面的形象。
⒈树立爱岗敬业,忠于党、热爱人民,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无私无畏,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不法行为做斗争的忠诚卫士形象;
⒉树立执法为民,为民执法,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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