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与政治
我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到哈佛大学,能在世界著名的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同大家探讨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邀请者给我出的演讲题目是“当代中国农民的抗争活动及对农村稳定的影响,“organizedpeasantresistanceincontemporarychina:implicatioforruralstability”,而我想讲的题目则是“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与政治”。我之所以改变既定的题目,主要是想强调两个方面:首先,当代中国农民的抗争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维权活动;其次,它不仅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而且对于中国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将分析两个问题:其一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的基本特征;其二就是农民维权活动对中国政治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在这里所陈述的事实均经过本人认真而符合学术规范的调查,所发表的观点仅供关心中国社会进步特别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专家和学者参考。
近十年来中国农民维权活动的基本特征
在我看来,近十年来,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在1992年以前,农民的多数抗争可以大体归结为西方学者称之为"弱者武器"的"日常抵抗"形式,这种抵抗主要以个人为行动单位,因而不需要计划或相互协调,利用的是隐蔽的策略,以不与权威发生正面冲突为特征,是一种有关个人直接利益的"机会主义"抗争。而自1992年至1998年,农民的抗争可以归结为"依法抗争"或"合法的反抗"这类形式,其特点是利用中央政府的政策来对抗基层政府的土政策,以上级为诉求对象,抗争者认定的解决问题的主体是上级,抗争者不直接对抗他们控诉的对象。这种抗争形式是一种公开的、准制度化或半制度化的形式,采用的方式主要是上访,以诉求上级政府的权威来对抗基层干部的"枉法"行为。它一般以具体的"事件"为背景,主要是一种有关集体具体利益的抗争。而自1998年以后,农民的抗争实际上已进入到了"有组织抗争"或"以法抗争"阶段。这种抗争是以具有明确政治信仰的农民利益代言人为核心,通过各种方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动员网络,抗争者以其他农民为诉求对象,他们认定的解决问题的主体是包括他们在内并以他们为主导的农民自己,抗争者直接挑战他们的对立面,即直接以县乡政府为抗争对象,是一种旨在宣示和确立农民这一社会群体抽象的"合法权益"或"公民权利"政治性抗争。具体来说,我们可以概括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未完,全文共8290字,当前显示9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