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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三农”新政核心之变

《2005年农村经济绿皮书》中建议,在农村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政策,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交易的市场化,提高农民的失地补偿,实现“以农村土地换取城市生活保障”。

“土地应该由市场定价。”

“农民自己有土地,让他们直接参与开发,一年可以多拿几个亿。”

4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发布《2005年农村经济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并举办了一场农村经济发展论坛,邀请李炳坤、林毅夫、韩俊、马晓河、苏明、陆学世等经济学家、三农问题专家,就三农热点问题和当前农村政策进行集中讨论。

低价征用农民土地,致使失地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已成为当前“三农”问题一个敏感的焦点。下一步的“三农”政策调整是否将以变革土地制度为核心,就此,本报记者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求证,他给出了比较明确的答复:“我们正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具体内容目前还不便透露。”

就在4月17日,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关于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成为头号问题

“继续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加强对承包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强迫流转案件的督查力度;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意见》廖廖数语,划出了今年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轮廓。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农村土地制度会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动作。韩俊表示,农民税负问题解决以后,接下来第一个需要解决的就是土地问题;其次是教育;第三是卫生即农民就医问题。

在农用地征用方面,《绿皮书》给出了几组很耐人寻味的统计数字:

2004年末全国耕地为1.23亿公顷,比上年净减少80万公顷,其中建设占地14.5万公顷;

被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格局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占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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