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论与当代中国政体分析
1中国新的时代,新的国情、民情、党情下,进行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对政治科学提出了迫切而重大的要求。回应这个要求,当今中国的政治学要有清醒的自我认识,对政治学的研究主题,它的理论与方法,它在中国人民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事业中所能起的作用,进行反思。
2新的情势需要政治科学深刻地理解和继承既有的理论成果,并进行创造性的发展和应用。首要的是,政治科学要回到它曾经达到过的高度,它曾经拥有的广阔视野,即以政体为中心研究对象。即面向古典政治学的志向性,而不是面向当代美国主流政治学的志向性。主要任务是探究政体兴衰的一般原因,发现维持和改进一个政体的一般原理以帮助公民和政治家的政治实践,以有助于一个政体向良好的方向变化,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做到深思熟虑和选择,而不为机遇和强力来控制人类的政治命运。政体是在近代历史主义和实证主义社会学兴起前的古典政治学的意义上来使用的,政体是古典政治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政体一词的原初含义来自古希腊语中的"波里德亚"(politeia),英文中对应的词是"regime",有时也用"cotitution"来翻译(这个词比汉语中的宪法有更丰富的含义,不仅指文字意义上的最高法律,也指一个社会实际的政制)。大致上,我们可以用政府的形式(formsofgovernment),和政治秩序――即一个政治社会运转的一般模式,来解释政体的含义。在古典意义上的政治科学家看来,政体具有政治上的根本重要性,它型塑着一个社会的特征。政体比社会更重要,它是一个政治社会的形式。我们说是政体论的政治科学而不是国家论的政治科学,是因为政体是以内在视角,即公民和政治家的视角出发的一个观念事实。国家更多地是一个社会学思考方式下的概念,经常被理解为从外在视角出发的似乎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物质事实。政体的构成包含着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因素。对政体论的政治科学来说,政治科学的主要内容不是对制度的解释,从历史、社会等因素解释国家政权形成的原因,而是对制度的选择和宪法建构(cotitutionframing)。历史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政治社会学忽略了至关重要的实在,其知识更不能称为客观的,也不具有帮助人们的政治实践的意义。
3政体的价值构成用亚理士多德的语言来说,政体的目的是实现最高的善。对于政体的价值构成的哲学论辩意味着政治建设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它意味着政体建设要有对正义本身或最高的善的承诺。
4对政体的价值构成的探讨我们需要区分人类对于理想和价值追求的意向本身和具体时空中的诸价值,善与诸善。不能因为具体时空中价值的不完善性而根本否认普遍价值的存在,否认做正确的事的意向本身,从而滑入虚无主义。政体的价值层面的含义意味着我们只能以正义之名要求正义,将价值当作价值,理想只能建立在人们对理想的真诚追求之上,建立在信仰之上,而不能建立在虚无主义之上。建立在将一切人类的价值化约为生物学或社会学解释的所谓的政治科学,其逻辑的最终结论是这种政治科学或无助于人类的政治实践,或导致摧毁一切人类价值的疯狂实践。因此一个良好政体的实现在一个方面是人类对理想之真诚追求的副产品,
5正义是难以发现的,伴随着价值追求的承诺,需要将正义规则的发现内在于制度设计之中,这是对正义实现的非直接的解决办法,因此政体的制度构成体现为一系列程序。需要仔细研究制度,特别是基本的政治制度的工作原理和性质,或者说在制度下人们行为的一般后果和模式是什么。这是狭义的政治科学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认真探讨政体的制度构成的一般原理,意味着一个良好政体在另一方面也是人们理性地深思熟虑和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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