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中心城镇产业集聚,增强县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开放、文明、生态的山区经济强县,现就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是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区域间经济竞争日益加剧,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证明,培育产业集群有利于聚集融合各种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化进程;有利于发挥产业规模效应,增强产业根植性,促进对外开放;有利于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而中心城镇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同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心城镇是县域城镇体系的核心,是县域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的核心,是县域先进生产力、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三个文明”发展的集中体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客观要求我县顺应区域经济发展规律,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把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放在突出的位置,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推动中心城镇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以产业集群带动全县工业化,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促进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全面繁荣做出贡献。
(二)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现实选择
目前,我县工业经济客观上存在着产业集中度较低,大企业较少,小企业较散,资源消耗较大等问题。工业化进程中的困难,严重影响了我县城镇化进程,造成我县的城镇规模小、档次低、产业支撑不够强,集聚和辐射能力较弱,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城镇化水平的局面。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抓住京福高速公路即将开通这一历史性机遇,加快推进我县产业集聚,不断培育出一批有较强影响力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为其上下游配套服务,形成合理的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与科技的结合;在产业集聚区集中设立相关服务设施,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益和资源利用率,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可以有针对地培养和培训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中心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功能的逐步完善,对产业的集聚能力将会不断增强,因此,必须通过做大中心城镇,增强中心城镇在县域发展中支撑、集聚、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中心城镇的大发展带动全县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中心城镇是实现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产业集群是中心城镇发展壮大,拓展空间的强大驱动力;通过集聚生产要素,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集群,有利于壮大中心城镇经济实力,扩大劳动就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有效促进中心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完善。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使得县域经济中大量中小企业通过联盟等方式共同开拓市场,创造区域品牌,有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而中心城镇也将随之不断壮大规模,完善功能,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等作用也将不断增强。同时,加快城镇化进程,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城镇发展空间,促进人口集聚,合理扩大城区规模,是决定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和生命力的关键因素,也是实现加速发展,形成后发优势的先决条件。
(四)培育产业集群、做大中心城镇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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