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下辖4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及20多个驻市单位。有汉、回、维、哈等32个民族,总人口15万人。现在有7个乡镇司法所,3个待批街道司法所,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0个司法调解指挥中心,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148”法律咨询中心,司法助理员7人,调解专干3人。
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基层基础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好办法,是解决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用“三个代表”精神来衡量它更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好的组织形式。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自我发展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为我市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年初,根据去年全市撤并乡、村、学校等区域性变化及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社区建设及干部调任,劳务输出,人员相对流动较大的情况,市局基层科采用“三抓、一考”,一杆子抓到底的办法,加大力度开展工作。
一抓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调查摸底,形成《阜康市基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单位摸底调查登记表》,将332个单位记录在册,要求基层单位层层上报调整后的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社区居民调委会等成员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第一手资料。截止目前,我市已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其中村民调解委员会121个,居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59人,基本形成了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一支扎根基层,联系群众,能及时排难解纷的调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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