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村建设中营造乡风文明环境的意见
区关于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提升农民文明素质营造乡风文明环境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民文明素质,营造乡风文明环境,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线,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坚持软件和硬件建设相结合,德治和法治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局部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探索新思路,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切实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从而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知识等为重点,充分运用专题讲座、宣传墙报、固定宣传牌、知识小册子等多种形式,有重点、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逐步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同时,加强形势政策的宣讲,有针对性地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激发全区广大农民群众踊跃投身于新农村建设伟大实践。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五五”普法,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农民法律知识小手册,举办法制培训班,大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弄清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做到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大依法治村、依法治乡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动员、鼓励、教育农民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现象展开斗争,创建一个有利于树立、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法制环境。
(未完,全文共3064字,当前显示7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