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镇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2006年将机关干部出勤补贴、第13个月奖金纳入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第13个月奖金实行100分考核。对组站长和机关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制度。
一、考核项目
1、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请事假、病假必须向主管人事的副书记请假,请假要有书面假条,假条上要注明请假时间、事假或病假原因。办公室每月月末将机关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交到财政所作为当月扣发出勤补贴的依据。当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五天的扣除当月出勤补贴。
2、签到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必须签到,不允许代签。签到时间不能超过早晨8点钟。超过8点办公室要准时将签到簿收起来。机关干部公事外出、下乡或到县办理业务工作来不及签到要打电话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关干部应该签到而没有签到视为上班迟到,上班迟到一次扣0.5分。
3、早退、旷工制度。机关干部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业务,组站长不知工作人员去向且联系不上的被机关支部和办公室查岗发现按旷工处理。每查出旷工一次扣1分。机关干部上班期间不准早退,早退按旷工处理。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要每月抽查两次,对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做好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于书记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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