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改革思考
一、乡镇政府在实施其经济职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
我国农村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乡镇政府基本沿袭了人民公社时期的行政管理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能使国家计划有效地落实到农业生产的基层组织,同时也为了能更有效地动员农村政治、经济资源支援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实际上是工业化建设,政府行政体系改革中赋予人民公社催耕、催种、催交和面对面管理的经济职能。改革开放之初,为动员社会力量发展经济,同时也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农村地方经济资源的发掘、转化,在我国广大农村催生出了大量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产生又大大加强了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财政体制的改革、干部选拔标准的变化以及乡镇政府集团利益的形成,进一步刺激了乡镇政府干预地方经济的内在冲动,从而使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得到进一步的扩大。然而,在乡镇政府实施其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却暴露出许多问题,存在着诸多弊端。
⒈乡镇政府不具备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能力
一乡镇政府缺乏驾驭经济的能力。不容否认,我国大多数乡镇政府官员的经济管理素质不高,把握宏观经济走向的能力偏低,加之信息不充分,经营决策水平有限,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失误。而这种决策失误辅之以乡镇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所赋予的行政权力将会对当地经济产生更广泛而严重的负面影响。乡镇政府可凭借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赋予它的权力资源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不切实际的行政干预,从而使这种在失误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在偏离正确道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目前,频频见诸媒体的发生在我国农村的许多“长官农业”、“官逼民富”等现象就是典型的例证。
二乡镇政府缺乏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经济资源。目前,我国乡镇政府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一方面,乡镇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不发达地区尤为严重,另一方面,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扩张,乡镇政府机构人员普遍超编,财政负担严重,从而致使乡镇财政赤字严重、债台高筑。据保守估计,我国各乡镇债务负担高达多亿元。如此糟糕的财政状况注定了大多数乡镇只能停留在“吃饭财政”的水平,有的甚至难以支持一级政府的运转,更谈不上调动经济资源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只有通过巧立名目,乱收费、滥摊派、侵占农民利益以获得经济资源,这已经成为当前引起农民对乡镇政府的不满、干群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⒉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经济活动还会产生诸多弊端
乡镇政府参与具体经济活动的效用偏好往往与农民的利益偏好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乡镇政府往往倾向于能在短期内为其带来较大政绩的工程哪怕是表面上的、能为乡镇利益集团甚至是乡镇领导个人带来丰厚利益的项目等。在这种自利动机的支配下,乡镇政府在实施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很可能会违背广大农民的意愿,造成许多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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