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纪工委来信(访)接待登记制度
政法纪工委来信(访)接待登记制度
1、热情接待群众来信(访),向群众说明要提供的文字材料,了解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内容。
2、群众举报(控告)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对举报的内容进行归纳整理。
3、根据政法纪工委的工作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依据举报问题的性质、类别填写“群众来信(访)登记表”,报领导审批并决定是否受理。
4、上级纪检机关或本委领导批准受理的案件,依照案件调查程序开展调查工作,对于不属于纪工委管辖的案件,经领导审批后转相关部门处理。
信访接待制度
1、信访工作要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加强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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