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评查工作主要做法
6月23日-24日与7月3日-4日,**中院利用四天时间分两批对所辖基层法院、市中级法院业务庭自查出的共623件六类案件进行了抽查评查。通过对案件诉讼主体是否错误、案件定性是否错误、适用法律是否错误、引用法律条款是否具体、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对审判人员是否违法办案,是否存在案件释明、判后答疑不够造成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是否存在泄露审判秘密问题,是否存在审判作风拖拉、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的评查,共查出21件有问题的案件,及时组织进行了重新审查,对确有问题的案件给予了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主要做法是:
一、召开党组扩大会和整顿办公室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灿亲自组织召开了党组会,对评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市法院整顿办主任、常务副院长**三次召开整顿办公室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打乱编制抽调人员、集中食宿封闭管理、全程监督落实责任的要求,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未完,全文共1849字,当前显示4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