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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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全力支持为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近年来,东区区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加强检察工作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大事来抓,全力支持区检察院开展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为区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区检察院的工作连年取得优异成绩,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核心带动,全面加强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
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近年来,区委针对检察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全面加强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推动检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龙头”,坚持实施“核心带动”,取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高水平选配领导班子。区委把配强检察院领导班子作为加强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关键,坚持按照“四化”标准,把年富力强、业务精通、素质较高的干部选拔到院领导岗位上,优化了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目前,院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3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100%,法律专业占80%,党员占100%。
三是高质量建设领导班子。近年来,区委不断强化对区检察院建设“四好”班子活动的领导,要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班子的整体效能,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区做出应有的贡献,在班子的带领下,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有了的新突破。2002年以来,区检察院先后获得了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全国“文明接待室”等国家级荣誉称号以及“省级文明单位”、省“十佳青少年维权岗”等省级荣誉称号,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各一次。
三是高标准要求领导班子。2003年,区委要求区检察院乘势而上,发扬敢于拼搏、敢于胜利、敢于领先的作风,为加快建设“诚信东区、平安东区、生活东区”再立新功。为此,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提出了用3至5年的时间,把东区检察院建设成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奋斗目标。两年多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好、干警队伍好、管理机制好、检察业绩好、社会形象好”等“五好”深入开展创模活动,提前实现了奋斗目标。
二、注重人才强检,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区委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上,十分注重人才强检,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采取多种形式对检察官进行培养锻炼,努力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检察业务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一是坚持把引进高素质人才与培养高素质人才相结合。区委每年都要从川大、西南政法大学等重点院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充实检察官队伍,2003年以来,共引进法学、计算机等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14名,增强了办案力量。在选进来的同时,区委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再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时间上的方便,经济上的适当支持,精神上的表扬鼓励,激发了干警勤奋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干警的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使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在全国同级检察院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目前,区检察院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警达到了100%,本科文化程度的占到了90%,2名同志进入省级侦查人员二级人才库,4名同志被省检察院列为高级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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