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纪实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市公安局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纪实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和社会治安管理的繁重任务,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当前加快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淄博在鲁中率先崛起的新形势下,如何转变作风,更新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便民、利民、高效、及时、公开的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此,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从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入手,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多措并举,在规范公安执法工作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去年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中,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多项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公安系统保持领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公安局坚持不懈的抓作风建设的结果。
一、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市公安局从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入手,围绕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这个主题,先后组织全市公安民警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和“淄博在山东中部率先崛起,淄博公安怎么办”等大讨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以“三个有利于”指导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自觉性,教育民警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做法中解脱出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观念、人人都是经济建设推动者、服务者的观念,自觉融入到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去。工作中,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市局率先建立了局党委成员联系派出所和部分企业制度,先后确定了两批共18个基层派出所为联系指导单位,党委成员多次深入区县走访联系单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环境。各公安分县局和有关警种也普遍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共确定203个基层科所队作为联系点。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共联系各级人大代表228名、政协委员144名。
为增进警民感情,从2002年开始,开展了以“进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忧,送民警情,保一方安”为主要内容的“情系民心”活动。去年,又组织开展了“大调查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深入企业、厂矿、农村,体验生活,了解情况,(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发现解决问题。如淄川分局组织全体民警分批到企业与工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共同劳动,使民警切身感受到了产业工人的辛苦,增进了相互理解;交警支队组织基层单位民警着便服,以普通群众的身份体会不同的交通参与者对城市交通管理的需求,使民警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二、改革创新,提高效能,积极出台行政管理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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