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思考与实践
一、明确认识,树立四个意识。
十五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广大法制宣传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努力实践,成绩斐然。但在各地的法制宣传总结材料中,总是出现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工作成效不大等千篇一律的问题。今天,如果我们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分析原因、思考问题的话,司法行政职能部门及其法制宣传工作必须树立四个意识。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法制宣传是司法行政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提高全民法制素质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司法行政的“大窗口”。职能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司法行政在当地的形象。因此,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投身工作实践。
二要树立责任意识。一个地方的工作开展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组织执行者的责任心、事业心。当前必须解决直接影响工作的一些错误认识:靠等不思进取、没名没利没权力、低标准跟着感觉走、不学习不研究、一味要求别人创造条件等。认识问题也是时代责任感问题,更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要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必须要把法制宣传作为—种事业,树立责任意识,要有争创一流业绩的决心和忘我无私的工作态度。
三要树立创新意识。时代的发展,人们群众的要求,需要法制宣传工作者探索在市场经济下工作的新路子、新载体,从而达到既以虚促实、潜移默化,又寓教于乐、形象生动。如各地通过开展“送法进万家”、“送法进教堂”、“以一带百、整体联动”、融“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教育等,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载体。
四要树立效率的意识。法制宣传必须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写好大文章。突破——要紧紧抓住党政一把手带头垂范;重点——要下大力于抓好领导者、执法者、经营者、外来者、青少年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深化——必须坚持不懈地抓部门、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创新——要在宣传形式、载体运用、氛围营造上求发展;强化——要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求探索;结合——要寻求普法与现代化文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结合点,从而减少被动性、增强针对性,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
二、与时俱进,始终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大胆实践
“四五”普法确定的实现“四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要求新一轮普法工作必须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我们经深入调查、不断探索,在启动中提出了坚持以弘扬法制文化为主旋律,以法制宣传社会化为手段,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原则,以社区为主阵地,以多种形式为载体,以实现依法治市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并大胆实践,结合温州实际做好“六篇文章”。唱响主旋律。新时期的法制建设赋予法制宣传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弘扬法制文化。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来思考法制宣传的新内涵、新观念。作为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制也应顺应历史发展,反映时代精神,代表依法治国未来之方向。无疑,弘扬现代法制文化,意味着对法律文化的超越。同时,法制所包括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等方面的制度,也影响了现代文化的走向,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精神动力。今天,我们弘扬法制文化,用先进的法制观念教育公民,就是发挥法制文化的渗透功能,将法律文化、法制建设、法治精神,崇尚感和守法、护法意识,达到树立法律至上观念、现代法治观念、转变人治观(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念,营造起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法制氛围,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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