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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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法的社会作用,除维护阶级统治外,便是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如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促进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和生产力发展等。但法因自身特点,又具有稳定与滞后的局限性,总是滞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作为法制建设基础性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成为热门的话题。对此,笔者认为基于法的局限性与社会发展,为适应需要,法制宣传教育既不能求“稳当”,采用老方法,也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而应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务求实效。
一、正视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经过年的努力,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应当承认,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法制传统缺失与普法时间不算长等原因,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加强。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出现。三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处于转型期,人财物大流动,管理措施却未跟上,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不平衡,存在“死角”或“盲点”,如青少年与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亟待加强和改讲。四是某些地方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五是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顺畅、效果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等等。这些因素制约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明显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多管齐下、“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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