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法治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公正即公平和正义,是法的最终价值目标,也是司法工作的最高理念。公正是法律的生命,是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的立身之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是前提和保障。我们结合执法活动进行了调查研究,现从几个侧面分析地区公正司法法治环境的总体状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供参考。
一、地区公正司法法治环境的总体状况
地区公正司法的总体状况是好的,能够按照十六大精神,积极开展依法治阿工作、推进司法公正,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等方面加强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构建和谐xxx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公正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
1、我区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成绩是显著的,但各部门整规工作进展不平衡。在2004年度行政执法中,立案数(不包括工商)同比增长xx%,捣毁窝点xx个,涉案人员立案数同比增长xx%。但千万元以上的x件大案没有一件(人)移送司法机关,罚款的多,做行政处理得多,移送司法机关的少。有的虽然移送了,但量刑畸轻。xx县x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认罪态度好”为由,量刑畸轻。经分院审查予以抗诉。
2、地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召开后,地直各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基本都能积极配合工作,各行政执法、司法单位的工作成绩是突出的,执法态度是端正的、积极的,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当询问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违法的问题时,有的单位避而不谈,缺乏配合,只谈在执法工作中是如何干的,如何依照制度管人、管事,没有出现大的问题等等,对信息资源的共享方面还缺少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刑讯逼供犯罪不容忽视
1、2003年—2005年查办刑讯逼供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三年来xxx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的刑讯逼供案件线索xx件,初查xx件,经初查,立案x件,线索做不立案处理的xx件,不立案的原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立案侦查的x件案件中,终止侦查x件,侦查终结x件x人,已移送审查起诉,现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2、查办刑讯逼供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刑讯逼供案件的特殊性,使得对刑讯逼供的监督和查处存在“三难”:一是发现难。司法人员在其控制的场所进行刑讯逼供,实施过程中外界很难发现,而为了防止事后被发现,刑讯逼供的具体方式和手段五花八门,大多数都不会留下明显的伤痕,很多受害者往往也不敢对此提出控告。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刑讯逼供案件,基本上都是造成了严重后果、难以掩盖的,大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未被发现。二是调查取证难。即使受害者提出控告,或者造成了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严重后果,由于司法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有关司法机关也不愿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往往难度非常大,也很难认定具体责任人。三是追究处理难。由于刑讯逼供的目的具有“正当性”,对刑讯逼供的处理往往干扰阻力较大,执法执纪偏松、偏轻,相当一部分刑讯逼供行为并没有得到严肃处理。这种监督薄弱、查处不力的状况,显然不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如xx县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公安局干警xxx刑讯逼供一案,经两次初查后均不立案,不立案的原因主要是上述困难所致不符合立案条件。
3、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重视口供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是侦查机关产生刑讯逼供行为的内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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