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街道是全区区域最广,人口最多,人员结构较复杂的地区。今年以来,街道治安总体是平稳的,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至月份,我街道共发生件群体矛盾。集中表现在: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拆迁、安置等矛盾日益增多;企业经营体制转换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触动了农民的利益;劳动、工资、人事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利益格局。在街道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下,我们明确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把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防范工作网络,正确处理了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基本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把矛盾钝化在民间、消灭在萌芽、处理在基层,保障了街道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今年实现利税过亿元,比去年增长。
一、群体性纠纷的特点
⒈聚众性。离城区较远,接受城市幅射的能量较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河西地区的开发,已成为发展资源优势项目的重点,雨花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街道、行政村的招商引资,一批经济项目落户。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执行也较灵活,老百姓不理解,对补偿提出过高期望值,加之劳力安置问题比较突出,往往形成“人多势众”到村、街道上访。
⒉多元性。群体性纠纷涉及面比较宽,常引发多种利益的矛盾纠合在一起。一般来说都有人操纵,有的是泄私愤,有的是图报复,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少数人鼓动跟着起哄,“鸡子扒出来鸭子有份”堵门、堵路、堵厂,有的甚至是在群众中集资形成上访“专业户”,还有的是集资请“代言人”,形成多元化。
⒊突发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些纠纷起初是涉及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处理过程中极易触动一个地段利益,在信息网络不够健全的地区信息不灵,群众纠纷起来后,思想准备不足,感到突然性。例如,西来队拆违一事,后上升整个生产队,为达到其他目的而突然集体上访。
⒋反复性。群体性纠纷错综复杂,要经过调查,要经过研究才能慎重处理。往往群众等不急,要求当即表态,当即解决问题,以“到市里上访”为由进行要挟,重复上访。例如古雄村林业队部分群众对干部作风不满,先以土地被砖瓦厂占用为由(当初有书面协议),多次到村、街道上访,做了工作稍平息后又到市里上访。
二、群体性纠纷的成因
⒈干部思想作风对群体性矛盾有重要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和计划经济时期不一样,群众对干部的依赖日渐淡化。新形势下怎样密切联系群众,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还没有定型的新思维、新模式,领导方法还停留在原有的行政指挥占主导地位,和群众的距离及群众的要求不相匹配。少部分人在压力下有大干快上,追求政绩的愿望,但又缺少执法意识和本领,群众起来以后感到办法不多,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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