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务优质服务
意识高、目标高、层次高观念新、技术新、管理新执行严、监督严、奖惩严
——浅谈税务优质服务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服务”一词在税收征管领域的使用频率日益提高。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工作作风、树立行业形象,其最终目的是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其成效最终体现为纳税人的满意程度。“服务”对于我们税务工作而言,不仅需要在观念上确立和增强,更重要的是将其融入税收管征,使其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然而,由于经济条件影响,服务思想观念、服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当前税务服务的种类、服务的深度广度都还有着明显的差距,还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一是税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已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收人情税、关系税现象还时有发生,造成税负不公,严重地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二是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当前,制度虽然制定了不少,但为纳税人服务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只停留在微笑服务、热情服务等肤浅的方面。如何为纳税人服务、提供何种服务、服务到何种地步,以及对税务干部的监督、奖惩、制约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严重阻碍了服务的落实。三是科技技术的落后。科技兴税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手段。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给优化税收服务带来了可能性。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只用于开票、统计等简单功能,只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强度,对优化纳税人服务起到的帮助不大。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呢。
一、高
(一)意识高——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
首先,服务是天职。税收是满足公共需求、是政府向纳税人提出的要求,当纳税人遇到税务问题时,税务机关有责任向纳税人提供帮助;同时,作为享受公共俸禄的公务员之一的税务人员,收入来自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人就是公务员的“衣食父母”。因此,作为税务人员应摈弃“老爷”作风,树立公仆意识,义不容辞为纳税人服务。其次,服务是管理。应当看到,并非所有纳税人与生俱来就想不缴税,不少是因为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而过失违法。如果通过服务——辅导、信息、教育,使得这些人有能力自行依法申报纳税,那么,就可以腾出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去对付那些故意违法者,强化税收征管。第三,服务是形象。许多时候,纳税人所关注的并不是税务机关的内部流程,他们所看到的只是税务机关的形象。因此,缩短与纳税人的距离,以不懈的努力、良好的服务,为税务机关塑造形象。
(二)目标高——不能仅满足于行式上要求干部与纳税人要平等交流、以礼相待,更重要的是要让纳税人感到方便、称心和满意,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快办事,提高服务质量为根本目标,着重在“公、精、简、快、优、恒”上下功夫。
“公”——公平、公正、公开。一是向纳税户公开税收政策、减免税、税收定额等,让纳税户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便于监督税收工作;二是在执行税收政策、减免税、税收定额上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依法",严格执行减免税和税收定额集体审定制度,为纳税提供了一个法治公平的竞争环境。
“精”——精选针对性强、目的性明确的项目,要根据纳税人的需要及时提供各种服务,以让纳税人满意为重点,着力解决热点、难点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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