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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土地从抛荒到争地的矛盾思考

对我县土地从抛荒到争地的矛盾思考

我县2005年取消了农业税,两千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将得到彻底改变,农民收获的每一粒粮食全部归自己所有。这千年未有的深刻变革,我们在表示欣喜和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取消农业税带来的一些新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减免农业税和零农赋以及征地高额补偿时代的到来,使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和珍惜了,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了。目前,“抢着种地”的现象在我县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由于婚丧嫁娶等原因,人口不断变化,但是承包地几乎没有变化,有的村20多年没有调整过土地。部分村组中五六口人种一个人的地和一个人种五六口人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人少地多的农户以30年不变的政策为依据,不让调整土地,而人多地少的农户强烈要求调整土地,使得一些村“抢着种地”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

农业税减免以前,很多农民感到种地不合算,不如外出打工,就不要地或把承包地流转给亲朋好友耕种。现在,这部分农户看到农业税减免,粮价提高,种地有利可图,就想要过去的自己种植的田地,由于当时对自己承包地处理随意,流转很不规范,因而引发农户与村集体、户与户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要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肤浅认为:

一是要修改完善现有的政策法规,建立明确的农用土地产权制度。如达到一定年限后发包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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