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养管体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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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市管养体制的几个特点。通过我们对五省市管养工作的考察,我们发现,他们的管养体制与河北省的体制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机构规格高
北京、贵州、云南三省(市)公路局为副厅级单位,局内设的处室为处级(贵州省的副处级),主管全省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北京市、江苏省公路局还负责养路费征收工作。大部分省公路局都在按“一省一局,一路一公司”的方向在改革。
五省市的地、市、州公路主管部门都是正处级单位,县公路局都是正科级单位。贵州、北京、云南的市级公路局是省公路局的下属单位;县公路局是市公路局的下属单位。山东的市公路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部门,由省公路局直接拨付建设、养护资金,市公路局长人选征求省局意见。江苏省的市公路处是市政府二级局,归市交通局业务指导。这些省所有县公路局(分局、处)都是市公路局(分局、处)的下属单位。这样的体制,省局对市局、市局对县局都便于管理,养护资金不外流,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不管人事权在省还是在地(市),地(市)政府(行署)都把地(市)公路局看作自己的一个部门参加会议,布置工作,有问题政府出面协调,还以政府的名誉为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出台了若干规定和办法,公路局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相当融洽。
——实行纵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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