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金融大案要案频发看金融部门问题漏洞与防范应对策略
近几年,在我国一些省市相继发生数起金融大案要案,涉及金额都在上亿元以上,为国家和金融部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是笔者以为这些触目惊心的金融大案要案的频频发生,并不是偶然性的,而多数都是由于金融部门内部管理松懈、不严格执行制度,疏于防范所导致的,他不仅为金融部门敲响了警钟,也同时真正的暴露出了金融部门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那么究竟金融部门管理上存在那些问题、漏洞,又该如何应对呢。笔者不妨谈谈自己的愚见。
一,金融部门管理上主要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1、有章不循,制约失控
从一些发案单位来看,这些发案金融单位多数在业务制度执行上,都不能使制度真正做到落实。表现在金融单位一人多职,如储蓄、结算、会计、信贷、出纳等多种业务严重违反操作制度,联行业务人员严重违反“三分管理”制度(印章、密押、凭证分开保管),出纳部位人员严重违反“四双”制度(双人管库、双人开库、双人守库、双人押钞),信贷部位严重违反“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业务操作制约失控,致使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和社会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严重经济犯罪。
2、监督不力,流于形式
大案的形成一般都是由于长期无人发现,没有被及时制止由小案所引发的,从大案的形成中暴露出了一些金融单位在金融业务管理中,都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手段不力,没有真正形成员工互相监督,上下级监督的监督模式,上级单位即使稽核监督也是走过场而已,对基础银行工作的稽核监督对帐根本不细不深,甚至是在发现小问题时放弃深查细纠,从而使本来是可以及时制止的小案件,由于没有制止,最终引发大案,稽核监督成了一种形式主义。
3、轻视诱因,忽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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