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创新
自撤地设市以来,我们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人大工作的性质和任务,结合我市城建环保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把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好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城建环保工作建设和发展水平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并通过摸索和实践,逐渐掌握了一些工作经验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实事求是的讲,由于城建环保工作始终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甚至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有一种超前的发展思维,以不断适应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工作中,明显感到我们在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创新上还不到位,特别是在如何发挥自身作用,找准工作立足点和切入点,做到与政府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上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也充分认识到了加快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创新,全面提升我市城建环保工作的水平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为此,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部署,结合我们自身工作,对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创新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因此我们说,树立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创新机制、提高创新水平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创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创新首先是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否则,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人大工作要创新、要发展,要求我们的思想必须从传统的模式中解放出来,换脑筋,变思想,打开眼界,拓宽思路。从而做到创新有主动性,发现问题有预见性,认识新事物有敏锐性,解决问题有创造性。以思想观念的科学更新,推动人大工作得以改进和加强,促进人大各项职权得以充分落实。一是要树立服从服务大局的创新观念。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作为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行使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取决于形势的发展和党的中心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创新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进行全方位、高层次的监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要树立有所作为的创新观念。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大部分都来自政府各职能部门,认为到人大是最后一站,是退居“二线”,工作不可能再有作为,也难有作为。这种退坡思想不仅影响和制约着人大工作的开拓创新,也难以使人大工作与飞速发展的时代同步。因此,我们坚决摒弃人大工作只是“听听看看、四周转转、提提意见”的思想观念和误区,纠正思维方式上的重过程轻实效、重形式轻实质等错误认识,彻底打破无能为力,无所作为和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落后思想,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出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思想怪圈(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三是要树立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创新观念。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就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监督职责,克服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的畏难情绪,要注重研究监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监督的程序,理清监督的标准,规范监督的行为,理顺监督的关系。善于把握监督的主动权,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为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做好思想上的充分准备。“思想一变天地宽”,总之,我们要以创新的思想观念适应新时期城建环保工作的新变化。
二、要在工作内容上创新
(未完,全文共4151字,当前显示13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