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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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在安徽省国税局、芜湖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市文明委的支持和具体帮助下,在狠抓税收收入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三个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在工作中坚持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实践新时期税收经济观,融会贯通地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工作思路,坚持用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保障,做到心往高标准上想,劲往高标准上使,工作往高标准上抓,队伍往高标准上带,处处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使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绩和进步。
一、健全创建机制,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们始终把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是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全面推行创建工作责任制。我们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创建任务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使创建工作形成了“一把手”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各职能科室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建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创建活动实[本文转载自[施计划。结合税收工作的特点和性质,每年都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不但明确了年度创建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而且还就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和每个环节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要求,使创建活动做到了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四是适时进行创建形势分析。针对新形势下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2003年7月我局召开了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及时对系统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分析、动员和部署,推动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以创建为动力,促进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多年来,我们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激励干部同心同德,努力提升团队竞争能力,确保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组织收入上,我们坚持按照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工作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做到应收尽收,保证了税收收入连年快速增长。2001年至2003年,全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6.9亿元,完成省局下达计划的102%,平均每年递增11.1%。其中“两税”收入68.3亿元,完成省局下达计划的103%,平均每年递增11.4%。2003年的税收收入已达28.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两税”收入25.2亿元,增长9.2%,收入规模居全省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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