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调解工作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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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司法局调研文章
如何创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
发挥更大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本文就如何创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发挥更大作用,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2个乡(镇),120个村委会,人口27万余人。现已建立了乡(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共有调委会132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2个,村级调委会120个,小组设有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共有779个人民调解员,其中本科学历的有40人,占5%,专科有113人,占15%,初中有626人,占80%。近5年来,司法所及各级调解组织在县司法局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共调处纠纷7546件,调解成功7453件,调处成功率达98%。为全县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存在不足,有待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一)调解组织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县调解组织主要由农村和城区两部份组成,农村部份主要包括乡(镇)、村(居)调委会,经过几年的努力,发展较快,乡(镇)、村(居)调委会100%的建立了调解组织。城区部份主要包括机关、厂、矿、社区调委会。城区调解组织不健全,社区等新型调解组织尚未建立。原因主要是:
1、由于国家住房体制改革,单位不再分配住房,职工住进小区商品房,纳入小区管理,而我县社区建设起步晚,社区管理不完善,使小区的调解组织建设形成空白。
2、由于企业改制,企业人员减少,把调解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撤并,改由保卫科或工会代行职能,基本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一些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而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
(二)调解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县调解员文化普遍偏低,全县共有调解员779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0%,村级调解员基本属初中文化,小组调解员中有一部份还是文盲。长期以来农村调解矛盾纠纷主要凭个人威望或长者说了算,多数采用君子协定、口头协议等方法。在2002年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两个《若干规定》后,虽然对部份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但由于人员素质低和没有经费保障等原因,还有50%的村级调委会不会使用调解协议书,只有口头协议而无任何文字记录,有少部份调委会虽然使用统一的调解文书,但不规范。
(三)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度不够,调解组织的公信度有(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待提高,村级调解组织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
(四)各种调解组织联动配合差,综合协调有一定困难,有时出现矛盾纠纷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调处,对于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或管辖不明的纠纷存在互相推诿扯皮,无人解决的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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