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
“十五”期间,镇党委、政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精心指导下,立足镇情,抢抓机遇,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实施了“农业基础、民营主体、商贸带动、城建突破”和“工贸兴镇”的发展战略,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了使省发改委能够更好地了解基层小城镇发展的情况,进而制定符合实际的《吉林省小城镇“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我们按照《调查提纲》的要求,将山城镇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五”期间镇改革与建设的主要做法
回顾“十五”期间山城镇改革与建设的实践,我们主要采取了实施综合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城镇建设,扩大招商引资等项措施,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综合改革促动了经济大发展
一是进行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早在年以前,我们就进行了政府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助理员管理体制为办公室科员体制。镇政府下设个办公室,各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年,我们又根据国家级试点镇要求,实施了第二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与花园朝鲜族乡合并的实际,又恢复了助理员管理体制,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编、定责。公务员竞争上岗。目前,我镇干部队伍编制合理,人员素质合格。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积极推进户藉制度改革。首先,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大力吸引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外埠经商务工人员在山城镇落户。具体规定:凡在山城镇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者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公安等有关部门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它费用;其次,对进镇落户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第三,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由镇公安分局牵头,计生等有关部门参加,对流对人口实施分类登记,综合管理,有效地防范了治安隐患的发生。户藉制度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人口城镇化。
三是进行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这方面,我们动作比较大,收到的效果也比较明显。年,我们利用上级赋予的优惠政策,成立了镇本级金库,建立完整统一的预决算制度。在此基础上,年又进一步理顺了镇与市财政的关系,实行了“划分收支,内外统算,核定基数,限期脱补,超收分成,短收增支不补,一定四年”的财政体制。镇辖区内的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省财政部分,其余全部留归镇级财政。我们还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财税分离工作,加大了税收征缴工作力度。镇政府有了资金收缴权、管理权、使用权,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逐年增长。
四是实施企业制度改革。梅河口市驻山城镇国营、集体企业达数十家,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些企业曾有过辉煌。近年来,由于受机制、市场、资金等方面制约,绝大多数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为救活这些企业,我们加大了企业改制力度,收到较好效果。原梅河口市第一制药厂,整体出售给方大药业,当年恢复生产。第二制药厂,先租赁后又出售给个人,不仅恢复了生产,还完成了改造。梅河口市第二造纸厂,通过领导集团集体租赁,变成了股份制企业,提高了产品质量,拓宽了产品市场。梅河口市稻镰厂出售给山东一客商,投资万元,启动生产,年可实现产值万元,完成利税万元。梅河口市轻工机械厂租赁给一位客商,投资万元,成立了众鑫铸业有限公司,为长春一汽、辽源汽泵配套,生产红红火火。我们还将原市气缸盖厂、钢锹厂等企业分别出售给个人,建成了山城镇锅炉厂,钢锹雪糕厂,生产形势十分喜人。企业改制不仅救活了企业,同时安排职工再就业,余人,促进了社会稳定。
(未完,全文共9358字,当前显示14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