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当前土地承包纠纷矛盾的几点对策
农业税免征、取消特产税、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政策出台,农村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表现尤为突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省的农村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因势利导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⒈对重新要田要地的农民与村里的矛盾纠纷处理办法:一是对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书面申请放弃承包土地(岁以上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现在又回来要田分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原则上不分配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如这些农户的户口仍在本村,村有机动地的,可以从机动地中调剂解决,订立其它方式的承包合同,并明确承包的期限(不能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没有机动地的,村组应积极协调,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解决耕地。二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口头承诺不要土地,现在又回来要土地的,村里可将“机动地、依法开垦的耕地或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三种耕地调整给这些农户经营,确无耕地可调剂的,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可在原生产队范围内适当微调,让其获得耕地,并订立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完善二轮土地承包手续,发放经营权证书。三是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的,只要在二轮土地承包中获得了承包权,村组必须将承包地退还给承包户,依法恢复农民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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