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对影响渎职案件质量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案件线索发现难。渎职犯罪案件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智能性的特点,造成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渎职犯罪案件的受益人因为考虑利害关系,一般不愿举报,同时渎职犯罪案件的发生、进行过程隐秘、知情人少,以致知情人举报的内容不翔实;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性质、内容、程序熟悉程度低,即使身边发生了渎职犯罪案件,也不知举报;也有的怕招惹是非、怕报复的思想也造成了群众举报线索少的局面。加上刑法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量刑幅度规定较轻,所办案件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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