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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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广大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趋强烈,环境保护问题显现出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环境信访问题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1999年市环保局成立“环保110”(02年起已更名为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举报热线电话以来,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污染举报事项超过3万件次。环境信访工作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手段和渠道。随着环境信访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群众反映有些异味、光污染等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如何切实解决这些疑难问题是摆在环保部门面前的一件大事。本文将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一、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种类
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国家允许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标准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根据实际扰民状况,环境信访疑难问题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排放污染物不超标的,例如噪声、恶臭气体、烟尘等,这类问题以扰民但不超标的噪声为主,其中不超标的卡拉ok、风机、生产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另一类是排放的污染物,国家暂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标准,例如异味、光、热污染以及一些人为噪声等,其中异味、热以及人员说话、装卸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针对这两类问题,环保部门难以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二、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
(一)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我市城区内的居民区中混杂着商业、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加工生产等多种行业,这些行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就必然产生油烟、噪声、烟尘、污水等多项污染。而在一些老工业企业、重污染企业(例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烟厂)的附近却兴建了许多居民区。可以看出,一方面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在居民住宅楼内兴建许多门市房、地下室,这就为一些产生或有可能产生扰民污染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居民区内存在诸多环境信访隐患,90%以上的环境信访问题均发生在居民区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环境立法不健全。我国的环境立法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环境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计划经济模式为基础的、以当时社会生活条件为背景制定的,这就必然与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情况不相适应,在立法体系和内容上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立法上、尤其是标准上仍有空白,某些领域仍无法可依。有些方面至今尚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一些突出的环境扰民问题,在已有的立法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环保部门在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难以对管理相对人提出相应要求采取预防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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