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联合重组后竞合管理调研思考
一、竞争合作理论
1996年,由a·m·brandenbuerger和b·nalebuff合写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的《therightgame》中首次提到竞争合作概念正式引入战略研究领域。此后,学者欣起了对竞争合作战略研究的热潮。1997年,mariabengtsson和sorenkock两位学者对竞争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只有既包含竞争又包含合作的现象称为竞争合作,并研究了企业网络的竞争合作。2002年,a·m·brandenbuerger和b·nalebuff又提出,“生产和销售相同的产品”并且“当与同一个竞争者在同一商品领域同时拥有合作性和竞争性的互动行为时,就存在竞合关系。”
在竞争战略的应用研究上,较多的集中在如战略联盟、产业集群等具体的竞合战略上。此外,1998年,loebbecke等研究了基于竞争合作的知识转移及竞争合作组织间的知识分配理论。2000年kjellhausken研究了团队间的合作竞争,认为利益主体间的竞争有利于利益主体内部成员积极性的提高,其他利益主体内的竞争合作情况也影响该利益主体内部的竞争合作程度。
我国学者也在2000年后开始研究竞争合作战略。学者王涛在《竞争的演进——从对抗的竞争到合作的竞争》一书中较为系统研究了竞争的演进过程,对竞争合作的内在根源和主导机制进行了分析。之后,其他学者主要在对竞争合作简单分析和具体应用上先后提出协作型竞争、竞争力聚合、合作营销、联合竞争等理论。
二、烟草行业联合重组历程及存在问题
(一)烟草行业联合重组历程
烟草行业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式的联合重组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已经近20个年头。主要经历三个阶段:
1、松散型联合重组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国出现了一股史无前例的“集团热”,正是受到全国实施多元化和规模经济的理论影响,我国烟草企业就开始实施联合重组。最先起步的是山东烟草,于1993年组建了全国烟草行业第一家地区性烟草企业集团——山东省济南烟草集团。之后,又组建了潍坊、青岛、鲁南、宏发和上海、湘南、红塔、武汉等15家地区性烟草集团。然而,短暂的重组整合,多数企业集团又进入了更名、分立、合并、撤销等,国内卷烟工业企业基本上还是处于“散、乱、低”的结构布局。
这个时期,组建大集团大公司,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上,很多企业根据地方政府拉郎配的方式,更换名称,没有在资产、品牌和实际运作上深入管理。
2、战略性联合重组
进入“十五”,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始实施“大市场、大企业、大品牌”战略,推进卷烟工业组织结构调整。2003年国家局下发《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采取“关小”措施。2004年,国家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04年底,各省10万箱以下规模卷烟工业企业基本关闭,17家非重点企业实现联合重组,云南卷烟工业企业也顺利实施了“九变四”等。在此基础之后,国家局提出要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联合重组,按照5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提出“两个10多个”的战略构想,以湖南中烟工业公司联合重组长沙、常德卷烟厂为标志的深入推进,基本完成了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的联合重组。经过5年的战略性联合重组,卷烟工业企业省内联合重组基本完成,中国烟草的整体竞争力有效提升。截至2007年底,全行业卷烟品牌突破100万箱以上的达到13个,工业企业生产规模超过200万箱的有10家,初步形成了大对大、强对强、快对快的竞争格局。
3、跨省联合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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